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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司法解释(二)关键点拆解、延迟退休如何破解与实操、合规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难题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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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人社部发〔2025〕62号)的发布,工伤认定实践中的诸多模糊地带得以进一步厘清。本课程立足于最新政策导向,结合实务难点,系统解析“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原因”等核心概念的认定标准,提升参训人员在工伤申报、调查、审核与管理中的专业能力。
自国家发布《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企业用工管理面临深刻变革。延迟退休政策不仅涉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更直接影响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用工成本、劳动关系管理与合规风险。本课程由资深培训师基于政策文件、司法实践与企业实操需求,系统梳理延迟退休政策要点,深度解析企业办理退休的文本流程,并结合HR管理中的典型问题,提供可落地的风险防控策略与工具模板,助力企业实现合规、平稳、人性化的退休管理过渡。
随着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民法典》实施后司法解释的持续更新,劳动关系管理正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合规”转型。2025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劳动争议裁判规则进入新阶段。本课程立足于《解释二》的核心条款,结合典型案例、司法实践与企业用工现实痛点,系统梳理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合同管理、特殊权益保护、竞业限制、社保合规及争议处理程序等关键环节,帮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法务人员和管理层全面提升用工风险识别能力与合规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稳定、合法的劳动关系。
课程目标
1.准确理解62号文对《工伤保险条例》关键条款的细化与补充;
2.掌握工伤认定中“三工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司法与行政逻辑;
3.提升对上下班途中、居家办公、突发疾病等新型用工场景下工伤判定的能力;
4.规避企业在用工管理与工伤处理中的法律风险;
5.精准掌握、全面理解延迟退休政策的核心条款、实施节奏与配套措施;
6.清晰界定、明确三类退休(法定、提前、延迟)的条件、流程与法律后果;
7.实操落地、掌握企业退休管理全流程文本撰写与操作规范;
8.风险预判、识别并防范因退休管理不当引发的劳动争议与法律风险;
9.战略应对、提出企业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建议,适应老龄化用工趋势。
10.深度理解《解释二》立法背景与核心变化;
11.掌握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合同履行、解除与终止中的法律风险点;
12.提升企业在转包分包、关联用工、外籍员工管理中的合规应对能力;
13.规避竞业限制、社保缴纳、工伤责任等高频纠纷风险;
14.熟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与仲裁诉讼应对策略。
《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实务解析》大纲
一、政策背景与总体框架解析
1.《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宗旨与制度演进  2. 62号文出台背景、现实问题驱动与法治完善需求 3. 文件结构与核心条款逻辑图谱 4. 政策导向、保障职工权益与规范行政行为并重
二、“三工要素”的认定标准与实务边界
1.“工作时间”的多元认定 
1) 法定、约定、规定、临时指派与加班时间的界定
2) 加班的合法性与工伤关联性分析  
3) 案例、加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2. “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1) 日常管理区域 vs. 外派作业区域
2) 多地点通勤的合理性判断标准
3) 案例、外出拜访客户途中遭遇事故的认定路径
3. “因工作原因”的因果关系判定
1) 本职工作、指派任务、维护单位利益的伤害认定
2) 生理需要(如上厕所、饮水)与工伤关联性
3) 排除情形、完全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伤害
4) 案例、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争议判例分析
4. 居家办公场景下的工伤认定新趋势
1) “明显占用休息时间”与“常态性工作”的区分
2) 微信/邮件沟通的临时性与偶发性判断标准
3) 证据要求、如何证明“确因工作原因”?
三、特殊情形的工伤认定规则与证据链构建
1. 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
1) 四类典型情形的适用范围
2)“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的边界(买菜、接送孩子等)
3) 不予认定的情形、休假、私事出行
2. 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证据要求
1) 公安文书与法院裁决的优先性
2) 无责任认定书时的举证责任与风险
3. 死亡时间的认定依据与推翻机制
1) 医疗证明与公安证明的效力层级
2) 其他证据的采信标准
4. 非典型劳动关系下的工伤责任承担
1) 违法分包、转包中的用工主体责任
2) 挂靠经营中人员伤亡的工伤认定路径
3)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法律后果
四、工伤处理流程优化与企业风险管理
1.医疗机构侵权与工伤认定的分离原则
1)医疗过错不影响工伤认定,但影响赔偿责任划分
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边界
2.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再强调
1)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的证据收集要点
3.劳动能力复查与待遇调整机制
1)复查鉴定后的津贴调整时点与计算方式
2)一次性补助金不变原则的适用
4.用人单位未参保的责任承担
1)“整体或部分未参保”的认定标准
2)补缴与赔偿并行的法律责任
《延迟退休政策解读与实操应对》大纲
一、政策解读——延迟退休制度的核心要点与配套政策解析
1.政策背景与立法逻辑
1)渐进式延迟退休的国家战略意义
2)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可持续性挑战
3)政策推进节奏、从试点到全国统一实施
2.法定退休年龄调整规则
1)男职工、60岁 → 63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
2)女职工(工人)、50岁 → 55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
3)女干部/管理岗、55岁 → 58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
4)特殊工种、高级专家等群体的差异化政策
3.养老金领取条件变化
1)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2030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至2039年达20年
2)缴费不足年限的处理方式、延长缴费 or 一次性补缴
4.弹性退休制度设计
1)弹性提前退休、最多提前3年,需协商一致
2)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审批
3)公务员、国企领导人员的特殊规定、原则上不得弹性延迟
5.特殊情形处理
1)病残津贴制度替代“病退”
2)失业人员参保政策衔接
3)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适用弹性退休
二、实操落地——企业办理退休的标准化流程与文本管理
1.退休管理全流程图解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启动申报
2)用人部门 → 同城人事经理 → 薪酬管理流程提报
3)云之家联络函提交 + 协议签订 + 档案归集
2.三类退休协议文本详解
1)《企业职工退休协议书》(法定退休)
2)《企业职工弹性提前退休协议书》
3)《企业职工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
4)关键条款解析、退休时间、劳动合同处理、社保停缴节点、工资结算、工作交接
3.争议处理机制与通知文书
1)《个人退休意愿表》填写规范与法律效力
2)《退休告知函》的发送时机与内容要求
3)《办理退休通知函》的法律后果与风险提示
4.典型场景模拟演练
1)场景1、员工逾期未反馈退休意愿,如何合法处理?
2)场景2、员工申请延迟退休但未获批准,如何沟通?
3)场景3、员工拒绝签字,企业能否单方终止合同?
三、风险防控——基于变化中HR管理的五大趋势与应对策略
1.企业用工趋势的五大变化
1)高龄员工群体扩大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占比上升
3)工伤与健康风险增加
4)劳动争议数量预期上升
5)灵活用工模式加速发展
2.关键法律风险点拆解
1)劳动合同终止依据、法定退休年龄 vs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44条 vs 《实施条例》第21条,各地司法实践差异(如江苏、浙江、广东)
1)女职工身份认定争议、工人岗 vs 管理岗
杭州、江苏、深圳等地政策对比,岗位目录制定与劳动合同约定的重要性
3.常见风险场景应对
1)临退休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续签 or 顺延?
2)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社保,如何处理?
3)退休后返聘是否构成劳务关系?如何规避“特殊劳动关系”风险?
4.社保、公积金、年休假、经济补偿等合规要点
1)延迟退休期间是否继续缴纳公积金?
2)未休年假是否需支付补偿?
3)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否包含退休前工资?
四、战略升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应对建议与工具包
1.HR管理三大应对策略
1)制度建设、修订《员工手册》《岗位管理办法》《退休管理制度》
2)流程优化、建立“退休预警机制”与“退休意向沟通流程”
3)沟通机制、开展“退休规划辅导”,提升员工满意度
2.企业应向老板提出的5项建议
1)建立高龄员工职业健康评估机制
2)推行“银发人才库”计划,实现知识传承
3)优化薪酬绩效体系,激励高龄员工持续贡献
4)加强HR与法务协同,防范劳动争议
5)探索灵活用工与退休返聘相结合的混合模式
3.配套工具包发放
1)《退休管理全流程SOP》
2)《三类退休协议模板》(可编辑版)
3)《退休告知函/通知函范本》
4)《岗位性质认定表》《退休意愿调查表》
5)《延迟退休风险自查清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大纲
一、立法动向与政策解读——《解释二》出台背景与整体框架
1.《解释二》制定背景与政策导向
1)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部署
2)劳动争议案件新趋势、竞业限制、社保纠纷、灵活用工争议上升
3)司法统一需求、整合原有司法解释,回应实践争议
2.《解释二》结构解析与实施时间线
1)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2)与《解释一》的衔接与废止条款说明
3.重点问题前瞻、哪些变化将深刻影响企业用工?
二、劳动关系认定实务——从模糊到清晰的边界厘清
1.关联企业交替/混同用工下的劳动关系认定
1)《解释二》第三条解读、多主体用工如何确认责任单位?
2)混同用工典型特征、办公场所、管理行为、薪酬支付、社保缴纳
3)实务案例分析、王某诉某数字公司案——为何法院支持劳动者选择用人单位?
2.外籍人员在华就业的劳动关系认定
1)三种合法情形、永久居留、工作许可、按国家规定办理手续
2)与《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对比、范围扩展与适用条件细化
3)风险提示、未取得工作许可即用工的法律后果
3.转包、分包、挂靠情形下的用工主体责任
1)《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条详解、为何“无劳动关系”仍需承担工伤责任?
2)建筑行业典型风险、个人承包人招用工人受伤的责任归属
3)案例研讨、某建筑公司与张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承包方不能规避责任
三、劳动合同全流程管理与风险防控
1.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义务与二倍工资风险
1)《解释二》第六条、第七条解读、二倍工资计算方式与免责情形
2)不可抗力、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认定标准
3)案例警示、冉某拒绝续签合同索要二倍工资被驳回
2.劳动合同自动续延与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哪些情形下合同自动续延?(医疗期、服务期、工会任期)
2)“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主张二倍工资?——第九条明确否定
3)实务建议、企业如何避免“视为订立”情形发生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的认定新规则
1)第十条列举四种“连续订立”情形,防止企业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
2)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的处理、第十一 条明确“超一个月未异议即视为续订”
4.解除与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
1)违法解除后“不能继续履行”的六种情形(第十六条)
2)职业病离岗检查未完成不得解除合同(第十七条)
3)违法解除期间工资支付义务(第十八条)
四、特殊权益保护与责任边界
1.竞业限制制度的合理适用与边界控制
1)《解释二》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解析、
竞业限制范围必须与知悉的商业秘密相适应
在职期间也可约定竞业限制
违约后需返还补偿并支付违约金
2)案例精析、郑某医药公司案——为何法院认定无竞争关系?
3)企业实操建议、如何科学设定竞业限制范围与期限
2.服务期与特殊待遇的赔偿责任
1)专项培训、特殊福利与服务期绑定的法律依据
2)劳动者提前辞职是否需赔偿?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3.社会保险约定无效及其法律后果
1)《解释二》第十九条、不缴社保的协议或承诺无效
2)劳动者可据此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3)案例警示、朱某与某保安公司案——格式条款不能规避法定义务
4.工伤保险责任与用工主体责任
1)转包、分包、挂靠模式下工伤责任主体的司法认定
2)企业未参保时的全额赔偿责任
五、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与企业应对策略
1.仲裁时效抗辩的程序规则
1)《解释二》第二十条、仲裁阶段未提时效抗辩,后续不得再主张
2)新证据证明时效届满的例外情形
2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与证据准备
1)企业应保存的关键证据类型、考勤记录、工资条、沟通记录、制度公示材料
2)电子数据的合法性与证明力
3.企业应对劳动争议的“三步法”
1)第一步、内部调解与沟通机制建立
2)第二步、仲裁前风险评估与应对预案
3)第三步、诉讼中专业协作与策略制定
六、综合实战与合规体系建设
1.企业用工合规自评诊断
1)使用《用工风险评估表》进行现场打分
2)分组讨论、本企业存在的高风险点及整改建议
2.构建企业用工合规体系
1)制度建设、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模板优化
2)流程优化、入职、在职、离职全周期管理流程再造
3)文档管理、重要文件归档与电子化建议
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合规管理大纲
1、国企发放福利费合规要点   2、员工福利进行税收筹划
3、《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 》解读
补偿性福利政策解读;救助性福利政策解读; 集体性福利政策解读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政策解读
1、将取暖费纳入工资总额   2、工作服装(非劳动保护性质工服)费用属于福利处
明确体检费属于福利费   明确福利人员工资应纳入工资总额  明确不应由企业承担的项目
课程交付成果
1.学员收获、1)掌握《解释二》核心条款及其对企业用工的影响  2)提升劳动关系认定、合同管理、争议处理的实务能力 3)获得一套可落地的用工风险防控工具包
2.配套资料包、1)《<解释二>条文对照与解读手册》 2)《企业用工风险自查清单》
3)《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标准模板》
4)《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图与应对策略指南》
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人力副总及相关人员;企业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从业者等。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人事部(处)、劳资部(处)、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处),各类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及相关人员;各科研、院校从事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研究的专业人士;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 
讲课老师(注重实操授课,以实际到场为准)
赵天明老师:企业用工风险防控&人力资源管理资深专家;十六年人力资源管理及咨询经验|DDI认证讲师;持有国家一/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资质证书;全国人力资源创新大赛首席人力资源官奖;广东省连续五届人力资源先锋“金人奖”;现任:广东省人力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某上市集团(头部娱乐性集团) 人力资源总监;曾任:统一集团中国区 培训经理 | 人力资源经理;曾任:广东省人力资源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广东省经济开发区政府性组织法委会委员。
付源泉老师: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管理专家;20年企业人力资源和劳动关系管理实战经验;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创新研修班,法国布雷斯特高等商学院DBA(在读);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大、南京大学、郑州大学、江西财大、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EDP特邀讲师; 南京(高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业导师;曾任:正泰集团 资深综合管理经理;曾任:塔达希时装(美国知名晚礼服品牌) | 人力资源总监;曾任:雅茗天地集团(台资上市多品牌连锁餐饮) | 人力资源高级总监;曾任:华彩咨询集团  | 咨询总监;擅长领域:劳动用工风险、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薪酬体系、招聘甄选、人才培养、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等。
任槿泓老师:AI办公驱动与人力革新专家;12年人力资源企业管理实战经验;山东大学MBA;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生涯规划师;国家高级培训师;结构化思维认证讲师、古贺报联商认证讲师;国际商学院演讲赛演讲导师;山培联AI应用中心研究员;人工智能训练师;擅长领域:会议管理、PPT制作、ai办公应用、非人、人才盘点与梯队建设、招聘面试、结构化思维、报联商等。
培训时间和地点(每期培训班第一天为全天报到日)  
2025年12月09日至12月13日海口市   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杭州市   
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北京市   2026年01月14日至01月17日深圳市  
2026年01月26日至01月30日哈尔滨市 
会务费用及联系方式 
培训费:36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讲义、学习文具、培训午餐。含:中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中心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薪酬管理师(高级)》或其它证书;获得证书的学员信息统一录入中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中心数据库,全国联网查询。需办理证书的学员,请提前将学历证明、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片发电子版至我中心,以便办理证书使用。企业内部可凭此作为骨干员工,优秀员工,后备人才,内部评优与晋升的奖励与依据)开具培训费发票;如需安排住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备注:10人以上可以商议指定时间与地点培训。
联系人:洪 飞     电话:010-63310502  13701262956(微信同号)
报名邮箱:644538163@qq.com
费用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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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 0496 0920 0534 301
培训费增值税发票统一由北京雷博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开具并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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